选择劳务派遣单位时的法律风险防范
来源:www.syzhrc.com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2日
选择劳务派遣单位时的法律风险防范
一是劳务派遣单位没有劳务派遣主体资质。某些通信企业由于种种原因,选择的劳务派遣机构没有达到《劳动合同法》第57条对劳务派遣机构的资质规定,所选机构仅仅是一般人事代理机构、职业介绍所。这种情况尽管少见,但一旦发生,法律风险是非常严重的。
沈阳劳务派遣公司带你了解若通信企业选择了不具有主体资质的劳务派遣机构,一旦派遣员工与实际用工单位之间发生争议,在较多情况下,仲裁庭或法院会认定派遣员工与实际用工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沈阳劳务派遣公司带你了解若出现这种情况,通信企业就要承担本该由劳务派遣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
二是劳务派遣单位缺乏支付能力而产生的争议。
目前,劳务派遣单位往往拥有大量的派遣员工,但注册资本往往不大,因此由于缺乏支付能力产生的争议不可避免,比如对工资或者工伤赔偿缺乏支付能力。
沈阳劳务派遣公司认为为保证派遣员工的利益,有的地方立法已经逐步加重了用工单位的责任,要求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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